我与阿姐是双生子,痛感相通。
阿姐替嫁南夷后,我经常在夜里生生痛醒。
坊间传言,南夷皇子傅子安是个谦谦君子,阿姐嫁他是祖上积德。
只有我知道,阿姐她在南夷过得并不好。
阿姐嫁去南夷的第一个年头,漫天飞雪,北粤大地裹上厚厚的冰雪,白得刺眼,冷得心惊。
我穿着单薄的衣衫痛得在雪地里打滚。
刺骨的冰寒钻入我的身体,却仍旧无法缓解那如同万蚁跗骨的剧痛。
那一夜,我被折磨了整整两个时辰,直到再也承受不住,痛晕过去。
第二日,阿姐病死的消息从南夷传来。
世人皆道阿姐红颜枯骨,没命享福。
可阿姐享的哪里是福?
她活着的每一日,都是无间地狱,生不如死。
阿姐她,是被傅子安生生折磨死的!
我重生后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在父亲卖女前主动提出替嫁。
彼时南夷派遣来北粤求娶的使臣刚至,父亲还未有机会求见天颜。
在殷皇后举办的簪花宴上,我借机向因为和亲一事而生气的公主投诚。
公主听闻大喜,带着我去面圣。
我跪在金銮殿中,语气坚定:「陛下容禀,臣女从九品翰林院侍诏言淮嫡次女言希愿代公主和亲,为陛下与公主分忧!」
天子令我抬头。
我与公主几乎无二的容貌让他大喜。
三公主叶菱汐是天子最爱之人前皇后容晚所出。
容晚皇后死后,公主叶菱汐便成了天子最宠爱之人。
他深知南夷皇子不是什么好人,自然不舍叶菱汐远嫁。
如今有人愿意替嫁,他没有理由不答应。
他问我可想要什么恩赏。
我只道:「臣女恳请陛下应允臣女之父言淮辞官回乡。」
天子诧异,「为何从未听言爱卿提起?」
我俯身再拜,「臣女父亲抱病已久,但是为了百姓强撑已久,臣女身为子女,不忍父亲强托病体,望陛下成全!」
我跪在地上,良久,才听见天子应允:「准!」
宣我入宫的圣旨和应允言淮辞官的圣旨几乎同时抵达。
我看着言淮失魂落魄的样子,只觉得讽刺。
上一世,送到家里来的是宣阿姐入宫的圣旨与他晋升的圣旨。
阿姐在他房门口跪了三天三夜,滴水未进,眼泪哭干,只为求他能够入宫让陛下收回成命。
可他却一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打发了阿姐。
他说:「父母生你养你,你应该心怀感恩。」
「南夷虽远,但南夷皇子仪表堂堂,为人和善,你嫁他是你高攀了。」
「陛下是君,你是臣,臣为君死,天经地义。」
阿姐性子软,只能从命。
可我与阿姐不同,他既打算卖女求荣,那我就要让他这辈子都与当官无缘,绝了他升官发财的念想!
言淮怒极将我踹倒在地,他掐着我的脖子质问我,是否是我做错了事,触怒了天颜。
我笑着回他:「不是。」
我将我入宫所为尽数告知于他。
我说:「父亲既已起了卖女求荣的心思,女儿不过先父亲一步毛遂自荐又有何错?」
「比起阿姐,女儿与三公主无论是容貌还是脾气秉性都更为相像,想必更容易瞒天过海。」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父亲既已接了圣旨,便该心怀感恩,又何必在此对女儿发泄怒火。」
我将他曾经对阿姐说的话尽数还给了他。
言淮猩红了双眸,指着我的鼻子怒骂:「你这逆女!」
圣旨已到,已无力回天。
那日之后,言淮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许多,往日锐利精明的眸子也变得浑浊不堪。
我一语成戳,他真病倒了。
可我一点都不觉得心疼,我甚至觉得有一丝爽快。
如果不是言淮,我,阿姐,母亲,又怎么会落不到一个好结局呢?
自我入宫的第一日起,叶菱汐便让我以「奴婢」自称。
她说我不过是个下贱胚子,能代她和亲,我该感恩戴德才是。
和亲事宜会在三个月后举行,这三个月里,我除了与教习嬷嬷学习如何做一个公主,剩下的时间便候在叶菱汐身边做她的婢女。
叶菱汐看不惯我这张与她几乎一般无二的面孔,却又碍于替嫁之事无法将我毁容,便就想着法地折辱我。
她会让我一人冲洗她的恭桶。
让我吃宫人吃剩下的残羹剩饭。
命我在她面前永远只能跪着不能站着。
我没有一丝怨言,日日跟在她身边做她的一条狗。
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了解并模仿她的一切,然后取代她,成为北粤真正的三公主。
和亲?才不是我的目的!
叶菱汐爱美,可她生来皮肤偏黑,每日出门都要涂上厚厚的脂粉。
今日婢女上妆时不小心弄破了她额间的痘。
叶菱汐吃痛,一巴掌甩在了婢女的脸上:「废物!这点事都做不好,要你有什么用!」
她看着铜镜中那颗渗血的痘痘,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
手边的瓷瓶被她摔在地上,碎裂的瓷片被她拿起狠狠划破婢女娇嫩的脸颊。
直到看到那落了一地的鲜血,叶菱汐似乎才解气了许多。
婢女捂着脸,便是被生生毁了容,也不敢出声。
此刻,我却主动上前将早已准备在身边的药膏抹上了叶菱汐的脸颊。
冰凉的触感让叶菱汐眯起了双眼,她看着已经不再流血的痘痘,语气总算放缓了几分:「你涂的这是什么东西?」
我低头道:「回公主,这是奴婢偶然寻得的民间偏方,有止血美白之功效,日日涂抹便能肤如凝脂,面若桃花。」
叶菱汐十分高兴,命我日日伺候她上妆沐浴。
可是啊,她不知道,我这膏,其实并不是止血美白的药膏,而是能让人病入膏肓的毒膏。
它最大的作用,就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消除胎记。
而叶菱汐的脖颈上,正有一颗心形胎记。
叶菱汐爱狗如命,她有一条名叫汤团的狗,日日都要抱在身边。
汤团是一条狼狗,性子并不温顺。
上一世,便是它将我母亲的手臂生生扯碎。
母亲被抬回家时,衣襟上布满了鲜血,两条袖子软弱无力地耷拉着,依稀可见那森森白骨和血肉碎渣。
母亲甚至没有等到满门抄斩的圣旨。
她是被生生疼死过去的。
从小我就不能靠近狗,一靠近就会全身不适。
自入灵汐宫,我身上的疹子就没有断过。
叶菱汐明知如此,却仍旧要求我日日牵着汤团出去散步。
汤团认主,并不服我。
我力气小,拉不住它,只能被它拖着,跟着它的脚步四处溜达。
不承想却误入了皇后的寝宫。
殷皇后正在让太医请脉。
她身居高位多年,却迟迟未能有孕,如今宫中上下流言四起,若还怀不上,怕是她的后位不保。
她面上愁眉不展,根本没有注意到误闯宫殿的我。
我却在她的腰间发现了出自叶菱汐之手的荷包。
而荷包上散发出的味道,像极了前世阿姐给我寄来的冰蓝草的味道。
那是南夷特有的植物,可治头疼脑热。
可若长时间佩戴在身边,却能致人不孕。
我绝了离开的心思,拉着汤团跪在殷皇后面前:「娘娘容禀,奴婢有一事想与娘娘私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