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延州掏出一块丝绸手帕,捂住了口鼻。
像是闻到了什么腐烂尸体的味道。
“阿玥,这种猪圈一样的地方,你也住得下去?”
他另一只手也没闲着,随意拨弄着桌上林笙刚修好的一把小提琴。
“嘣!”
琴弦断了。
林笙浑身一颤,那是他熬了三个通宵才换好的弦。
“莫先生,”林笙拖着那条残腿,挡在我面前。他并不高大,甚至因为身体残疾显得有些佝偻,但此刻,像堵墙。“请你出去,阿玥不想见你。”
“阿玥?”
莫延州咀嚼着这个称呼,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他终于正眼看了一次林笙。
眼神像是在看一只不知死活的臭虫。
“一个修破烂的瘸子,也配这么叫她?”
莫延州偏了偏头。
甚至不需要他下令。
身后的保镖上前一步,锃亮的皮鞋狠狠踹在林笙那条萎缩的左腿上。
“唔!”
林笙一声闷哼,整个人重重跪在地上。
“林笙!!”
我尖叫着想扑过去。
那根被林笙视若珍宝、那是他自己用红木打磨了整整一个月的拐杖,滚落到了莫延州脚边。
莫延州抬脚。
“喀嚓。”
上好的红木,在昂贵的定制皮鞋下,脆得像块饼干。
断成两截。
就像三年前,我的手指一样。
“啊——!!”林笙顾不得腿上的剧痛,伸手去够那截断木,那是他站立的尊严。
一只脚狠狠踩住了他的手背。
用力碾磨。
血,瞬间混着地上的泥水渗了出来。
“不……不要……”
我浑身发抖,胃里一阵痉挛,那根畸形的小指又开始抽搐,痛得我几乎无法呼吸。
“莫延州!你冲我来!你别动他!!”
我跪在床上,声音嘶哑得像破风箱。
莫延州松开了脚。
他嫌恶地在林笙的衣服上蹭了蹭鞋底的血迹,然后走到床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
“冲你来?”
他伸手,冰凉的指尖划过我的脸颊,最后落在我那双藏在袖子里的手上。
“清玥,这双手废了,我可以给你请最好的医生。”
“但这颗心要是野了……”
他顿了顿,眼神陡然变得阴鸷。
“我就让这只瘸得不能再瘸的狗,彻底消失在京市。”
窗外的雷声炸响。
惨白的闪电划过,照亮了林笙惨白的脸。
他趴在地上,满嘴是血,却还在拼命摇头,口型做着:“别答应……”
我看着林笙。
看着他手背上那个血肉模糊的鞋印。
那是我的救赎。
是我在这地狱人间里,唯一的火光。
我不能让他熄灭。
哪怕代价是让我自己重回炼狱。
“好。”
我闭上眼,泪水滑过那道还没愈合的伤疤。
“我跟你走。”
“阿玥!!”林笙发出一声凄厉的嘶吼。
莫延州笑了。
他脱下那件价值连城的西装外套,披在我身上,遮住了那身洗得发白的睡衣。
“乖。”
他弯腰,不顾我的僵硬,直接将我打横抱起。
在这个充满了霉味、机油味和血腥味的雨夜。
我像个没有灵魂的布娃娃,被塞进了那辆恒温26度的劳斯莱斯。
车门关上的瞬间。
我透过满是雨水的车窗,看见林笙。
那个平日里连大声说话都不敢的男人,此刻却像疯了一样。
他没有拐杖,站不起来。
他就那样在泥水里爬。
十指抠着水泥地,指甲翻起,血肉模糊。
“把阿玥还给我……还给我……”
他在雨里咆哮,声音被雨声吞没。
车子启动了。
引擎的轰鸣声盖过了一切。
莫延州升起了隔板,隔绝了外面的世界。
他抓过我的手。
那双曾经被他一根根砸断的手。
此时此刻,他却像对待什么稀世珍宝一样,拿出一张湿巾,一根、一根地擦拭着。
动作温柔得令人作呕。
“看,”他指着窗外那个越来越小的黑点,那个还在泥泞中挣扎的身影,“清玥,有些人注定要在泥里烂掉。”
“而你,天生就该在云端。”
我木然地看着他。
胃里的翻涌终于到了极限。
“呕——”
我侧身,吐在了那张几百万的爱马仕地毯上。
莫延州擦手的动作停住了。
车厢里的空气瞬间凝固。
我抬起头,嘴角挂着秽物,冲他露出了三年来第一个笑。
比哭还难看。
“莫总,我有洁癖。”
“脏东西,我看了恶心。”
莫延州盯着我,眼底的风暴在聚集。
但他最终只是扔掉湿巾,冷冷吐出两个字:
“开车。”
豪车飞驰而去。
我闭上眼,手里紧紧攥着一样东西。
那是刚才被莫延州抱起时,我偷偷从枕头下摸出来的。
一颗纽扣。
林笙衬衫上的纽扣。
那是刚才他喂我喝糖水时,不小心崩掉的。
还带着他的体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