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为首者号松珍真人,乃松珍树化形而成,昔年便是八十一位中修为最高者。
松珍真人即刻率众修往洪荒大陆飞去。
不周山下,女娲正缓步而行。
她已行过大半洪荒大地,见世间生灵种类寥寥,景象单调,且众生多陷争斗,每皆有陨落消亡,令女娲心生悲悯。
自远古巫妖纷争平息,女娲便隐于洞府潜心修行。
未料万载之后,体内那道鸿蒙紫气忽然跃动不息,女娲明悟此乃机缘将至之兆,遂离府游历洪荒,寻觅天命所归之处。
不知不觉间,她行至天柱不周山脚此山乃脊骨所化,至今仍残留开天威压,虽未曾亲睹真容,女娲立于山前,亦能感受那浩瀚苍古的气息。
她在山麓一株古松旁 沉思,观想天地万物。
忽觉洪荒生灵种类稀少,心念及此,鸿蒙紫气骤然激荡。
女娲顿悟机缘正系于生灵二字,既存世生灵寥寥,何不亲手创一族类?念起即行。
女娲初以寻常水土揉捏塑形,然所造之物皆形神俱缺,遂停手凝神。
恍惚间灵光乍现,她依自身形态捏出人形,顿觉完美。
随即取先天息壤与三光神水,揉土造人。
泥人虽成却无生机。
女娲心念微转,出两滴精血滴入最先所造的一对男女泥像。
泥像霎时气血充盈,活转而来。
女娲欣然,又将一滴精血化入余下泥人,复取昔所得的先天葫芦藤,蘸取混入精血的泥浆挥洒扫甩,泥点落地即化为无数新生人族。
如此反复,造得数十万之众,直至材料用尽。
女娲知天命有定,不再强求,对新生族类言道:尔等自此名为人。
众人伏地拜称:圣母娘娘。
此时元神内鸿蒙紫气自然融合,浩瀚圣威自女娲周身涌现,如昔年鸿钧成圣时一般传遍洪荒。
圣人既出,人族亦宣告诞生。
女娲成圣之息虽震动洪荒,她却为新造人族的安置忧心。
恰逢道祖传诏,命其往混沌开辟道场,女娲一时难以抉择人族终究如己身所出。
正踌躇间,三清、接引、准提等紫霄宫故友前来道贺。
女娲暂敛愁绪,与未来诸圣见礼,对其余修士则略作颔首。
她向众仙提及眼下之事,并邀其同观混沌开界之举,诸圣皆称善愿往。
然女娲瞥见人族懵懂纯真之态,复生烦忧。
三清等亦暗诧:仅造一族竟可成圣?其中玄机,纵是女娲亦未能尽窥。
女娲忽蹙眉望向东海,神色疑惑。
三清等随之察觉有八十一道大罗金仙气息正朝不周山而来。
虽单独不足为惧,然此众皆临准圣门槛,合力之下纵是圣人也需费些周章。
自巫妖战后,从未有如此多巅峰大罗一同行动,东海之地除龙族、散修外,唯有一处令诸圣默然蓬莱岛。
片刻间,八十一位仙人已至。
女娲虽已成圣,性情未大变,先开口问:诸位为何而来?松珍真人上前答:吾等奉鸿蒙逍遥道尊之命前来行事,望诸位行个方便。
女娲与三清、接引、准提等皆凛然昔年道祖鸿钧之语犹在耳边。
众圣遂还礼,对陈荣所遣之人不敢怠慢。
女娲继而问:道尊有何吩咐?若需相助,吾等可尽绵力。
松珍真人等暗舒一气,圣威之下幸赖道尊颜面支撑。
松珍真人谨言:道尊言吾等机缘在此不周山下,故特来寻之。
女娲等更疑:此地除新生人族外别无他物。
蓬莱至此非朝夕可达,可见那位存在早已预见当下。
莫非机缘即在此族?人族虽生具先天道体,却无神通,寿数短暂,道尊此举何意?女娲思量片刻,直言:吾新造一族,名曰人族。
或即尔等机缘。
此时松珍真人得陈荣传音,即向女娲言:回道尊旨意,命吾等将人族携往东海之滨生息,望娘娘允准。
女娲方才正忧心于人族之事,此刻得道尊施以援手,便未多思量,言道:如此便有劳诸位了,还望代吾向道尊致意。
松珍真人应道:谨遵娘娘之命,吾必转达。
女娲遂对人族道:尔等可随这些修士前往东海之滨定居,安心生计。
人族只得答:遵娘娘旨意。
随后女娲等朝东海方向遥行一礼,便往天外混沌之处离去。
松珍真人一众修士目送女娲远去后,对人族说道:且随我等启程,前往东海之滨路途尚远。
于是人族在松珍真人等修士护持下,向目的地行进。
沿途这八十一位大罗金仙忙碌不堪,既要为人族寻食,又须医治疾病、御寒保暖等,诸事繁杂。
至此方知机缘亦非易得,然皆尽心竭力,以完成道尊所托。
陈荣见其困扰,便将前世若生活常识传讯于松珍真人。
松珍真人阅后即刻转告其余大罗金仙。
众仙得悉方法,便召来人族为首者即最初所造之人,传授取火烹食之术。
首领先行谨慎试取火种,天降功德,修士皆有所感,无不惊叹,竟连生火亦可得功德。
随后这些人族首领将取火煮食之法教予全族,功德仍持续降下,八十一位大罗金仙皆得分享,境界随之提升。
继而又将制衣、筑屋之法传予人族。
最先成就这些事者,被人族尊称为燧人氏、有巢氏、缁衣氏,即后世所称人族三祖。
诸法传予人族并得以应用后,俱有功德降下。
首获大地功德后,又有诸多细小功德如雨飘洒,令松珍真人等修士深感道尊未亏待他们,实为美差。
虽需照料人族五百载,然五百年后再度闭关,或可突破至准圣之境。
思及此处,众修士虽心切,仍专注履行道尊之命,暂将激动按捺心底。
随着人族渐增,功德亦渐多,虽丝丝缕缕如雨,却珍贵异常。
那第一把火、首间屋宇及最初衣物皆得功德灌注,化为功德法宝,唯人族方可使用。
此后岁月,人族便随修士缓步向东海之滨行去。
新生人族在这些大罗金仙引领下,历经漫长岁月,终抵东海之滨。
此地土壤丰沃,亦无重大险阻,甚宜初生人族生存。
人族发展期间,女娲等大神亦颇为关注。
见天降功德,皆深感懊悔,那可是功德啊。
功德乃天道予那些助益天道之生灵的嘉赏,既可提升境界、助悟大道,亦得天道庇佑。
若身负功德之生灵遭他者攻击而陨,出手者将为天道所弃,终难免陨落之运。
自然,此是对无大势力庇护之生灵而言。
即便往后圣人时代,亦不敢轻易打有功德之人圣人自身虽可无碍,其门下却将受灾。
故而功德连圣人也颇为向往,何况尚未成圣的三清、接引及准提。
女娲尤为悔憾。
她本凭功德成圣,功德于成圣后境界提升大有助益,至少可节省时光这光阴乃以会元计。
而今数次天降功德,几近其成圣所得之半,且此功德绵延不绝,如细水长流。
只要人族仍用火、筑屋、穿衣,便有功德降下,而促成此番事业之修士皆得功德。
随后人族三祖与那三件功德法宝相继出现,令女娲颇感遗憾。
所幸人族为她所造,能享人族七分气运,仍可助益境界提升,由此亦见人族非凡之处。
抵达东海之滨后,人族开始大规模建设。
松珍真人与人族三祖商议筑建祭坛之事,此亦为陈荣所嘱。
松珍真人虽不甚明了,三祖却皆闻那位存在之事迹,故无异议,着手兴建祭坛。
时光流转,祭坛建成。
此坛由三千三百三十 石阶构成,全凭人族自身之力筑就。
松珍真人等大罗金仙仅传授若强身健体之术,便使人族实力得以提升,足见人族确得天地钟爱。
此期间人族数目增长数倍,于东海之滨已算一股不小势力。
妖族与巫族并未前来侵扰妖族因女娲告诫,巫族则不屑欺凌弱小。
此时人族尚弱,巫族若行欺凌之事,反觉辱没自身,故人族得以安宁发展。
祭坛建成,令人族自豪不已。
此坛未借丝毫法力完成,连修士亦难断言能否做到。
松珍真人等大罗金仙亲睹人族一步步完成这浩大工程,其间他们虽为人族疗治疾苦,却未在祭坛上施半分助力,更显人族之坚韧。
那百折不挠的精神,久久萦绕于众修士心间。
祭坛建成次,三祖率人族缓缓登阶。
女娲等大神虽对此举不解,仍凝神观望。
当人族三祖抵达山巅之际,这三千三百三十 石阶已尽为人族所立,次序依出生先后而定,不容错乱。
三祖于峰顶祭坛上遵照松珍真人所嘱,坛中仅置一道字,立于 ,随后三人共向此字行礼三次,继而各退至坛三角,再向道字躬身叩拜。
第三拜伏地之时,祭坛上空风云骤变, 现出一似黑洞之漩涡,其间电光流转,此非寻常雷电,乃陈荣借力引动之混沌无极幻灭雷。
受此雷者,将遭混沌雷霆之惩,并承亿万幻境缠身,犹如历经无尽轮回,其验精准无比。
轮回之中稍有不慎,便为混沌雷霆所噬,自此消散于洪荒天地。
无论法力境界高低,法力深而无境界者,沉溺幻境而亡;境界高而无法力者,直受雷霆而灭。
故此雷凶险非常。
三清等皆向漩涡探察,然心魂骤震,当即收神,女娲亦然,此皆因鸿蒙紫气警示之效。
亦有修士未得此机缘,纷纷迷失于亿万幻境之内,元神随之遭混沌雷霆摧毁,万载修行顷刻成空,此乃不自量力之果,亦为挑衅强者所付代价。
女娲、三清等感知诸修陨落,皆暗生后惧。
此辈修士多属同代强者,竟就此湮灭,既可悲叹,亦令己身庆幸抉择之明。
陈荣居于蓬莱岛,虽知此事,却未加预,只静待将出之灵宝。
待陈荣炼制既毕,启自大混沌所得之混沌炼器炉,取其中宝物检视,自觉尚称心意。
此混沌炼器炉专为炼器而设,其最殊胜处,乃能为所炼法宝赋予混沌属性,甚或将来遇缘重归混沌至宝之列,故尤为珍贵。
此灵宝耗去陈荣于此混沌域中所获近半之材,多为先天之物,亦含混沌石、混沌灵水等具混沌性质之料,终成一条长鞭,名为训人鞭,用以惩戒人族后世不肖子孙。
任其法力境界如何,一经此鞭责打,立失所有法力境界;倘无悔意,则永世难复。
此外,亦具其他妙用。
陈荣略观其形,便将此鞭送入漩涡之中。
鞭身遂现于人族祭坛上方漩涡内。
人族三祖见此鞭时,即知那位存在将此至宝赐予人族,顿时心澎湃。
人族众人皆伏地叩拜,目视神鞭自混沌无极幻灭雷中缓缓降下,未受雷电半分损伤,足见其威能非凡。
洪荒诸神皆感此至宝之威,心虽向往,然皆深知不可妄取,否则必触怒那位存在。
且须于顷刻之间将其收服,否则结局不言而喻。
既不可得,唯能远观而已。
训人鞭落于祭坛后,陈荣传音于人族三祖,命其将自身精血融于此宝。
三祖依言而行,各将精血渗入鞭中,鞭身顿时光芒流转,辉耀融入所有人族血脉之间。
众人族仅觉目眩片刻,未察异样;而三祖因功德加持,得以深悟此宝威能,更知此后唯人族可驭,心术不正者非但不能使用,反将受其夜于魂灵深处训诫,若始终不悔,则永堕劫难。
三祖收此至宝,即引领人族迈向更为昌盛之世,亦能自此杜绝人族叛徒之生。
三祖遂率人族部众步下石阶,拟于祭坛后方修筑人族殿,以奉此宝。
洪荒诸神皆知祭祀已毕,然仍关注人族动向,以便谋取己利,亦嘱咐麾下勿与人族交恶。
即便如此,洪荒猛兽亦非当前人族所能抗衡。
故陈荣令松珍真人等大罗金仙,授以人道修术,助人族更好成长,得以在洪荒间存续。
然诸仙并非时刻随护,其庇佑仅限祭坛方圆万里之内,出此范围则任其自生自灭,此亦天地自然之律,不可过分违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