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桂芬的脸色变了。“小满,你怎么能这么说话?我是你亲妈!”
“法律上,您不是。”
她愣住了。
“我五岁被送养,收养手续齐全。从法律上讲,我和您没有任何关系。”
“什么法律不法律的!”她的声音尖了起来,“我生了你,你身上流的是我的血!这是改不了的!”
旁边有人开始劝。“小满,你妈也是没办法才把你送人的,那时候家里穷……”
“那时候家里穷,”我重复了一遍,“所以把女儿送走,把资源全给儿子。现在儿子没出息了,想起女儿了。我说得对吗?”
没人说话。
我转身上楼。
走到单元门口的时候,我听见周桂芬在后面喊:“林小满,你就是个白眼狼!养不熟的白眼狼!”
我没回头。
晚上,养母打电话来。
“念念,怎么了?我听说有人去找你了?”
“没事,妈。”
“什么没事?”她的声音有点着急,“是不是你亲生父母那边?他们找你什么?”
我沉默了一会儿。“想让我养老。”
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
“念念,”她说,“不管他们说什么,你都别往心里去。你是妈的女儿,你值得被好好爱。他们不要你,是他们的损失。”
我的眼眶热了。
“妈,我知道。”
挂了电话,我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夜色。
我想起养母曾经说过的话。她说,念念,你要记住,你不欠任何人的。那些丢掉你的人,没有资格再找你要任何东西。
我一直记得。
但这几天,我还是会想:如果当年他们没把我送走呢?如果他们真的是因为穷、因为没办法呢?如果他们心里其实一直有我呢?
现在我知道答案了。
“送走她真送对了。”
她是这么说的。
5.
周一,林浩又打电话来了。
“姐,钱收到了,谢谢啊。”他的语气很轻快,“爸的病好多了,医生说再住几天就能出院。”
“嗯。”
“姐,我跟你商量个事。”他顿了顿,“爸妈年纪大了,以后肯定需要人照顾。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你看你是不是也得出份力?”
“什么意思?”
“就是……以后他们的医药费、生活费什么的,咱俩平摊,怎么样?”
我笑了。
“平摊?”
“对啊,你是女儿,我是儿子,咱们一人一半。”
“我被送走的时候,你分了我一半吗?”
他愣了一下。“那、那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你是女儿,在哪都一样。我是儿子,得给林家传宗接代。”他的语气理直气壮,“再说了,你现在过得比我好,帮衬一下怎么了?”
“林浩,”我说,“你知道我上学的钱谁出的吗?”
“什么?”
“十八万。我养母借了三次钱,供我读完硕士和博士。十八万。你们出了多少?”
他没说话。
“零。”我说,“你们一分钱都没出过。我结婚的时候,你们没来。我养父去世的时候,你们也没来。二十六年,你们连一个电话都没打过。现在你跟我说平摊?”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开口了,语气变了。
“姐,你别把话说这么难听。不管怎么说,你是林家的女儿,赡养父母是你的义务。你要是不养,我可以告你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