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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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需要帮忙?原著里,陆琛在宋氏破产后第一时间解除婚约,还落井下石低价收购了宋氏的核心资产。现在装什么好人?

“谢谢关心,我很好。”我说,“另外,婚约的事,我同意解除。祝陆先生早找到门当户对的未婚妻。”

“知微,你听我解释……”

我挂了电话,拉黑。

接下来几天,电话被打。亲戚、朋友、同学,有的真心关心,有的假意问候,更多的是打探消息、撇清关系。

我一个都没回。

九月二十五,法院的传票来了——宋氏破产清算,我们作为亲属,需要配合调查。

“微微,怎么办?”林婉慌了。

“别怕。”我说,“妈,您记住,您什么都不知道。公司的事都是爸在管,您只是家庭主妇。房产、存款,都已经被爸拿走了,您名下现在一无所有。”

“可我们有那些卡……”

“那些卡是不记名的,查不到。”我握住她的手,“妈,演好这场戏,我们就能全身而退。”

林婉用力点头。

7.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我和林婉去了。

会场乱成一团,上百个债权人吵吵嚷嚷。看到我们进来,瞬间安静,然后炸开锅。

“宋太太!宋小姐!你们来得正好!”

“宋振华跑哪去了?”

“我们的钱怎么办?”

“父债子还,天经地义!”

有人冲上来想动手,被法警拦住。

我护着林婉坐到被告席,面色平静。

法官敲了敲法槌:“安静!”

会议开始。清算组报告了宋氏资产状况:资不抵债,缺口三十亿。宋振华个人名下资产为零,全部转移。

“不可能!”有债权人大喊,“宋家那么大家业,怎么可能一分钱没有?”

所有人的目光看向我们。

法官问:“林婉女士,宋知微女士,你们名下是否有宋氏资产或宋振华转移的资产?”

林婉按我教的回答:“没有。我的房产、存款,都被我丈夫拿走了。他说公司需要,我就都给了他。”

“有证据吗?”法官问。

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文件——宋振华签字的借款协议,期是九月十,借款金额:一亿两千万,用途:公司经营。协议是伪造的,但签名是真的。

“这是我爸临走前让我妈签的。”我说,“他说很快就会还,没想到……”

会场一片哗然。

法官看了文件,又问:“你们现在住在哪?靠什么生活?”

“住酒店,靠朋友接济。”我说得坦然,“我妈精神受了,需要治疗。我现在在找工作,但因为是宋振华的女儿,没人敢要。”

这话半真半假。林婉确实受了,但没到需要治疗的程度。我也确实在“找工作”——不过是我自己的公司。

法官沉默了一会儿,说:“鉴于林婉女士、宋知微女士名下无可执行资产,且能证明宋振华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行为,本庭宣布:二人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应向宋振华个人追偿。”

“这不公平!”有人大喊。

“宋振华都跑了,去哪追偿?”

“她们肯定藏了钱!”

法官再次敲法槌:“如有证据,可向法庭提供。否则,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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