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笑得合不拢嘴:“老二有出息。”
那天晚上回到家,我给大宝洗澡的时候,大宝突然说了一句:
“妈妈,为什么弟弟(小叔子的儿子)的红包比我多?”
“因为给弟弟的多。”
“为什么?”
“因为……”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
“因为更疼弟弟。”大宝说。
她才五岁。
已经学会了这种话。
我把她抱紧了一点。
“妈妈疼你。”
这是实话。
但现在我知道了另一个事实——
小叔子的宝马X3,大概率是我老公掏的钱。
那些房子里,至少有几套,登记在公公婆婆和小叔子名下。
方律师后来帮我查到了。
三十一套房产里,有五套登记在公公名下,三套登记在婆婆名下,两套登记在小叔子名下。
用的全是周毅的钱。
也就是说——用的全是夫妻共同财产。
我吃了七年的剩饭。
省了七年的钱。
穿了七年的旧衣服。
换来的,是他给全家人买房。
除了我。
6.
方律师那边有了进展。
通过法院的调查令,调取了周毅名下所有银行账户的流水。
结果比我想的更夸张。
周毅名下不是一张银行卡,也不是两张。
是九张。
分布在六家银行。
三年内总流水超过四千万。
四千万。
他还有一家注册在老家县城的公司。
法人是他,注册资本500万。
主营业务是建材供应。
也就是说,他嘴里的“我在建材公司做销售”,是真的——只不过,那个公司是他自己的。
他不是销售。
他是老板。
这些年,他在我面前演了一个“月薪八千八的普通上班族”。
七年。
滴水不漏。
不。
不是滴水不漏。
他漏了。
他漏了那条短信。
方律师把调查结果整理成了一份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