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尾号3367的银行卡于14:52支出8,500.00元。”
这张卡是我们的共用卡。他偶尔往里打点钱——很少。大部分是我存进去的,用来付房贷和常开销。
8500块。
不是房贷。不是交学费的时间。不是任何我知道的账单。
我打开银行APP,看了收款方。
一个名字。周琳。
不认识。
我以为是他的什么业务往来。
但8500是个奇怪的数字。不像货款,不像定金,不像任何正常的生意往来。
我想了想,没问。
因为上一次我问他“这笔钱给谁了”,他不耐烦地说:“你管这么多嘛?做生意的事你懂吗?”
我不想再听那句话。
所以我自己查。
打开他的信用卡账单——他的副卡绑在我手机上,当时办的时候他说“反正你也帮我记记账”。
七月:某商场,消费12,800。某酒店,消费680。某花店,消费399。
这些我都不知道。
一万二的消费。我翻了翻快递记录。家里没有任何对应的东西到货。
那个包。一万二。
我每天在那张折叠桌上通宵赶图,一个月挣的,刚好够一个包。
但那个包不在我家。
花店。399。
我们结婚十二年,他没给我买过花。
我坐在折叠桌前面,手机屏幕亮着,上面全是数字。
一行一行的消费记录。
酒店。餐厅。商场。花店。一个叫“周琳”的收款人。
我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人在那个瞬间,第一反应不是愤怒。
是一种很安静的东西。
像有人把我推进了水里,但水很冷,冷到我反而不挣扎了。
我关掉手机。
去厨房。
给孩子第二天的早餐备了料。
吐司切好,鸡蛋放在台面上,牛从冰箱拿出来放在外面解冻。
做完这些我看了看表,凌晨一点四十。
然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没有质问他,没有哭,没有闹。
我打开电脑,新建了一个文件夹。
名字叫“2024装修参考”。
从那天开始,所有的证据都存在这个文件夹里。
三天后,我翻到了一条外卖记录。
是他手机上的。
他洗澡的时候手机放在茶几上,我拿起来看了一眼——不是翻手机,是看了一眼锁屏上的通知。
外卖平台,一条配送成功的消息。
收货地址:滨江路167号,3栋1502。
我们家住在城东。滨江路在城西。
我记住了这个地址。
第二天送完孩子,我开车到了滨江路167号。
一个中档小区。不算高级,但净净。
3栋1502。
我在楼下站了十分钟。
什么也没做。
就抬头看那扇窗户。
窗帘是浅灰色的。下午两点多,窗户半开着,纱帘被风吹起来。
有人住在里面。
有一瞬间我很想上去敲门。看看是什么样的房子,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生活。
但我没有。
我转身走了。
去接孩子放学。
路上经过一家超市,买了三斤排骨。
晚上做了红烧排骨。他下班回来,吃了一碗半米饭。
“今天排骨做得不错。”他说。
“嗯。”我说。
他看了两眼手机,起身去了书房。
门关上了。
我听到他打电话的声音,很轻。偶尔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