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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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你当时见到银行的人了?”

“有两个人,西装革履的,说是银行的客户经理。”

方律师抬起头看我。

“这不是银行贷款。”

“什么?”

他把合同翻到第二页,指了指。

“你看这里。出借方是一家公司。不是银行。”

我凑过去。

出借方:恒瑞信有限公司。

不是银行。

赵芸说的是“银行那边要一个担保人”。

她连在哪借的钱都骗了我。

“还有,”方律师说,“这份合同的金额不是三百万。”

我知道。

“是五百万。你签字的时候没看到?”

我张了张嘴。

那天下午。火锅店对面的商务中心。赵芸哭得很伤心。那两个“银行的人”一直在催,说“今天必须办完”。

赵芸拉着我的手说:“敏敏,就签个名就好了,流程而已。”

我签了。

我没有一页一页看那份合同。

“没有。”我说。

方律师没说什么。

他翻了翻手里的文件,说:“我先帮你查一下坤宇公司和马坤的情况。另外,你说赵芸名下也查不到资产?”

“我自己查的,不确定准不准。”

“我来申请调查令。法院批了的话,银行、房产、车辆都能查。”

“能查到他们转移资产的记录吗?”

“如果转了,一定有痕迹。”

我点点头。

方律师看了看我。

“周女士,我跟你说实话。这个案子如果走到底,有几种可能。”

“你说。”

“第一种,马坤公司确实经营不善,亏损了。这种情况你作为担保人要先承担还款,再向他追偿。”

“第二种,马坤和赵芸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申请撤销转移行为,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我沉默了。

“你想走哪条路?”方律师问。

“查清楚。”我说,“先查清楚她到底做了什么。”

方律师点头。

“可以。给我两周。”

两周。

我从律所出来,十一月的风刮着落叶往前滚。

我拿出手机。

赵芸还是联系不上。

但我发现一个事——

我打开微信通讯录,翻到和赵芸的共同好友。

李蓉。大学同学。

她和赵芸也有联系。

我犹豫了一下,给李蓉发了条消息。

“蓉蓉,赵芸最近联系过你吗?”

三分钟后。

“联系过啊,上周还一起吃饭了。怎么了?”

上周。

上周她跟李蓉吃饭。

上周她把我的微信删了。

“她……有没有跟你提过马坤公司的事?”

“没有啊。她说马坤最近签了个新,挺忙的。看她朋友圈过得挺好的,上周还发了个新包。”

新。

新包。

公司欠了五百万,我被列为被执行人,她在买新包。

“敏敏你怎么了?你俩吵架了?”

“没有。谢谢你。”

我退出了聊天。

站在路边。

手在发抖。

不是冷的。

不是怕的。

是另一种东西。

从胃里往上涌的、热的、发苦的东西。

十二年了。

她跟别人吃饭,跟别人逛街,给别人看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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