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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最后几页,是公司股权的记录。

爷爷亲笔写的:

“林氏建材有限公司,创始人林建国,持股100%。”

后面没有任何转让记录。

也就是说——大伯说的“口头分配40%、30%、30%”,爷爷的账本上本没有。

公司一直是爷爷一个人的。

爷爷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三个儿子平分。

但大伯说的”40%”,是他自己多拿的。

我深吸一口气。

打开了那个牛皮纸信封。

里面是两份文件。

第一份:一张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林建国。

第二份——

一份公证遗嘱。

盖着公证处的钢印。

期是爷爷中风之前的两个月。

我一行一行地看。

“……本人林建国,神志清楚,特立此遗嘱如下:

一、林氏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全部股权,分配如下:

孙女林小棠,占51%。

长子林大勇,占20%。

次子林大明,占15%。

三子林大海,占14%。

二、以上分配系本人真实意愿,任何人不得更改。

三、本人委托孙女林小棠为遗产执行人。

立遗嘱人:林建国(签名、手印)

公证员:张XX

公证期:20XX年X月X”

51%。

爷爷把公司51%的股权,留给了我。

我拿着那张纸,手抖得快拿不住了。

爷爷。

您什么都知道。

您知道大伯眼里只有钱。

您知道我爸眼里只有弟弟。

您知道一千零八十二天,只有我每天去医院。

您知道我贷款上大学。

您知道我五百块过一个月。

您什么都知道。

可您什么都没说。

您只是,悄悄地,把最重要的东西,留给了我。

我把遗嘱叠好,放进包里。

把保险柜锁上。

把照片放进口袋。

走出房间的时候,大伯母在看电视。

“小棠,看完了?”

“看完了。”

“你爷爷的东西,别乱动啊。”

“没动。”

我笑了一下。

“大伯母,谢谢您让我进来。”

出了大伯家的门,我站在电梯里。

电梯镜子里,我的脸很平静。

但我心里只有一个声音——

爷爷,我不会让任何人拿走您留给我的东西。

6.

我没有马上摊牌。

我花了三天做了几件事。

第一,去公证处核实了遗嘱。

公证处查了存档,确认这份遗嘱真实有效。公证员告诉我:“这是你爷爷本人亲自来办的,当时神志完全清楚,有录像存档。”

第二,咨询了律师。

这次不是免费的朋友了,我正式请了一个遗产继承方面的律师。

律师看完遗嘱,说了三个字:“铁证据。”

“对方如果不认呢?”

“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打官司他们百分之百输。”

第三,我调了公司的工商信息。

林氏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大勇。

这是爷爷去世后,大伯自己变更的。

“这个变更合法吗?”我问律师。

“如果没有遗嘱,作为继承人之一,经其他继承人同意可以变更。但现在有遗嘱——这个变更就是无效的。”

所有准备做完了。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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