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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惊天武灵元枫慕云儿初天宇小说在线全文阅读

主角是元枫慕云儿初天宇的小说《我有惊天武灵》是由作者“颓废的烟121”创作的传统玄幻著作,这本书的标签有传统玄幻、玄幻、穿越、天才,目前已完结,更新了8134419字,最新章节第2507章 回家(大结局)。

我有惊天武灵元枫慕云儿初天宇小说在线全文阅读

一、作品简介

小说《我有惊天武灵》是一本十分好看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作者是颓废的烟121,主角是元枫慕云儿初天宇。主要讲述了:奉天郡后山,这里是一片有山有水的清秀山林,朝阳初升,整片山林笼罩在一片雾气和氤氲当中,很是迷人。此时,映着朝阳,一个年轻人正不断挥舞着拳头,虎虎生风地演练着。少年脸色沉静,一招一式犹如最精密的机器*控……

二、书友评论

吞噬武灵是废灵,本就应该是什幺能量都能吞噬,可结果???

看见大部分人在骂颓废的烟121就对了!接下来我只想如何能把一个颓废的烟121拉黑!全篇行文拖沓,无限的水字数,把一个道理反复讲无限制的重复讲,比如进入他人的身体世界意味着什么。这种啰嗦到顶的写作方式实在太恶心了。更多的地方总要去阐述一个逻辑,到最后却又没有说通!牵强附会到了极致,导致前言不搭后语,经常自相矛盾!前面挖坑的事到后来又不联系上剧情。比如吞噬技能,还有丹药、炼丹师,比如控火技能,比如翅膀,比如五行神晶,到后来仿佛已经完全忘记了。如同几个人凑在一起写一本书一样。对读者极其不负责任,这样的作品连1分都不愿意给!垃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这本小说中不知道颓废的烟121怎么想的,前半部分还说境界越高,差距越大,好吗,主角是境界越高,越级更大,真不知道主角是怎么修炼的,还有说主角心太软,从可以控制别人开始不知道让多少手下自爆了,好吗,主人公收的收下就是坏人,可以让自爆就自爆,还有多么刚正不阿的人主人公只要稍微一控制就言听计从,没有气节,怕死,啥都听主人公的,从小地方到神界了,控制的人没有一个为自己的信仰而宁死不屈的,有点儿意思呀

怎么就三年多没见呢?我没记错的话男主去法相界没跟家人告别吧。他在崖底修炼镜像神功就用了三年,在法相界就待了几年,怎么算都不会是三年多没见啊

如果这小说还写带家族发展,是没什么看头了。写来写去不是带朋友提升,就是带家属提升,猪脚自己的实力提升根本不是重点。唯利是图,不把别人的命当人命。

神剑队前任队长与能打的都牺牲了,余下五人经过猪脚的提协获得大量资源并全达到六重剑势更是达到了心剑大成那长时间过去了最稳重的那位又被坑了性命,剩下四人都成了提不起的阿斗猪脚又来了这回不用芾着他们去寻宝了,自捣腰包甩出大量天财地宝再冲两重,这就是阿斗与神的区别!!!!!!

第一主角没有把毒魔晶给兄弟,这一点挺好,否则可能就真的彻底害了兄弟第二主角杀人不捡储物戒,这一点不好,简直就是个败家玩意,都是大家族子弟和宗门子弟哪个储物戒里没有好东西,就算本人用不上也可以给家族啊第三皇帝有必要一个又一个的储物戒送出吗?送了一个又送一个储物戒[什么]难道要把手指上都套上储物戒吗[恐惧][恐惧][恐惧][恐惧][恐惧]如果主角再这样杀人不捡储物戒,我真的要走了🚶

文笔还可以,就个恋姐屌丝!第二部续集云儿背叛,挖了猪脚的丹田破坏了七个气海,抢夺了真武神功,修为尽废!猪脚被驱逐出丹霞宗……云儿暗中派杀手灭之,后扔进乱葬岗,突然紫色雷霆击中元枫,一团紫色在丹田出现,生气慢慢恢复,躲进了十万大山,途中垃圾桶边捡到个体寒恐怖婴儿妹妹!啊,紫霞宗,云儿,等着我,复仇之火熊熊燃烧……[捂脸]

看了30章了,总体而言,叙述性的语言,解释性的语言太多太多,尤其是某人说了一段话之后,再用解释性的语言重复一遍,使得整个小说情节进展太慢。而且这种写法,很容易产生硬伤。读者不是呆子,用不着你这么详细地翻来覆去的重复、解释。

那个失踪丫鬟的坑填了没有?整篇小说开头还算可以,小八出现后逻辑上就有问题了,到了出现血咒后更突出个人意志的戾气,控制、打劫、自爆……所以没有把人物放到一定高度,缺少了可读性。

三、作品赏析

奉天郡后山,这里是一片有山有水的清秀山林,朝阳初升,整片山林笼罩在一片雾气和氤氲当中,很是迷人。

此时,映着朝阳,一个年轻人正不断挥舞着拳头,虎虎生风地演练着。少年脸色沉静,一招一式犹如最精密的机器*控一般,哪怕是不懂武功的人见了也能看得出,少年这一套拳法,简直就是将武技发挥到了登峰造极之境,毫无瑕疵。

“金刚拳第七式,石破天惊!”

陡然间,少年脚下一错,身形如风一般到了一株碗口粗的树木近前,一声低喝,同时一拳轰击在了树干上面。

“咔!!!”

随着他这一拳轰出,足足有碗口粗细的苍松,咔嚓一声直接折断,倒地的树冠激起一片灰尘,待得尘埃落尽,年轻人的身形慢慢显现出来,却是一片灰尘都没有沾染身体。

“嘿嘿,很好,凝元境第四重天,金刚拳第七式已经完美掌控,现在的我,似乎也算是一个高手了吧!”

看了一眼倒地的苍松,元枫露出满意的笑容。

三天前,他从自己老爹那里得到千年血参,用了三天时间,他只服用了一小半的血参,就成功将境界提升到凝元境第四重,而凝元境第四重的元力,已经足以支撑他练成金刚拳第七式的招式。

金刚拳第七式,那已经是元家第二代才可以掌控的境界,可他愣是在凝元境第四重的境界就掌握了,而且在意境上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

当然了,他能够在这样的境界施展金刚拳第七式,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原因,那就是他的经脉。

众所周知,想要施展强大的武技,最重要的一点,自然是身体经脉能够承受得了。按常理来说,凝元境四重的武者,经脉依旧十分脆弱,就算机缘之下学会强大的武技,恐怕也没办法施展,因为一旦施展,可能就是经脉断裂的后果。

不过,元枫不一样。

服用了大量的灵植,尤其是千年血参,他经脉的坚韧程度,恐怕就算是凝元境七八重的高手,也未必比得上。这一优势,是任何人都没办法比拟的。

“再来试试剑法吧,金刚拳虽然刚猛无匹,但论到杀伤力,却是没办法与利刃相比。”

活动了一下手腕,他脚下一点,游龙步法一动,身形瞬间来到了旁边的空地,早已经准备好的长剑就摆在那里,一挥手,长剑已经落入手中。

“锵!!!”

长剑出鞘,他整个人瞬间与利剑合二为一,脑海当中,扶风剑法前九式的招式一一闪现,扶风剑法十二式,每一式又有三十六种变化,这一切就像是走马观花一般在脑海闪过,脚下一动,长剑已经化作一片残影,在这片小空地闪烁起了寒光。

这套扶风剑法,他已经在吞天武灵的帮助下演练了无数次,前八式剑招,近三百种的变化,全都清晰地镌刻在他的脑海当中,这几日当中,他无时无刻不在脑海中演练剑法,短短几日的时间,他对剑的领悟,已经到了一种难以言明的地步。

“第五式宛若清风、第六式清风拂面、第七式风卷残云………”

一剑接着一剑,他的双眼闪烁着精光,而随着他的长剑飞舞,林间的树叶纷纷落下,每一片叶子不待落地,就会被他的长剑绞碎,以他为中心,十几米的范围都变成了一片真空地带。

“扶风剑法第八式,随风扶柳!”

心底一声低喝,他猛地一剑刺出,噗地一声,一株古树直接被洞穿,剑身一震,被洞穿的古树一阵晃动,长剑已经抽了出来。

“扶风剑法第九式,风弑天下!”

长剑抽出,他脚下一错,身形陡然向后腾空而起,正对着一株古树的树冠斩了下去。

“噗噗噗!!!”

一声声闷响,古树的树冠眨眼间变得光秃秃一片,只这一瞬间的工夫,元枫也不知道挥出了多少剑,愣是将树冠给肢解了。

“呼,剑法的威力果然不同凡响,只是这东西对元力的消耗太大了,尤其是我现在元力不足,强行施展第九式的剑法,简直就像是饮鸩止渴。”

收剑而立,他的胸膛微微有些起伏,显然,以他凝元境第四重的境界,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多少还是力有不逮。

当然了,这也就是他,如果换了另外一个凝元境四重的武者,施展扶风剑法第九式,恐怕瞬间就要经脉断裂,元力被抽空。

“啧啧,老爹是在三十几岁时才炼成扶风剑法第九式,而我十六岁就已经炼成,要是让老爹知道这些,不知会是什么样的表情。”

长剑回鞘,他对于自己现在的境界还算满意,凝元境四重天,金刚拳第七式,扶风剑法也练到了第九式,现在的他,在奉天郡这样的小城郡,当真算得上是高手了。要知道,在元家的第二代当中,无论是直系还是旁系之人,能够把金刚拳修炼到第七式,扶风剑法修炼到第九式的,都是寥寥无几。

不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扶风剑法第九式,他是不会随便使用的,而一旦用出这一招,他自信整个奉天郡能够接得下的人,不会超过一手之数。

“再有二十几天就是秋猎之期,秋猎,对于我来说倒是一次机会!”

这几天当中,他已经从下人那里听说,数日之后,就是奉天郡一年一度的秋猎,原本只有凝元境二重的他,是没有资格参加秋猎的,但现在的他已经突破了凝元境三重,凝元境三重以上,便有资格加入秋猎的队伍了。

“二十几天的时间,完全可以突破到凝元境第五重,那时的我对付五阶以下的魔兽应该不在话下,而要是能弄到一颗魔晶的话………”魔兽肉就不说了,万一运气好弄到一颗魔晶,那么他的修炼,势必又可以省去不少的时间。

魔晶乃是有些天赋魔兽所拥有的能量精华,有些类似于武者的武灵,但凡拥有魔晶的魔兽,将来的成就势必要强过没有魔晶的魔兽。魔晶的珍贵,大陆上人尽皆知,只不过,拥有魔晶的魔兽很是稀少,虽然不至于像武灵那么罕见,但想要弄到魔晶,也不是什么容易之事。

摇了摇头,他不再多想,秋猎之期还远,眼下,他还是尽最大可能提升实力才是。只有实力强大了,他才能在秋猎之时有更多的收获。

将长剑暂且藏在了一株古树之上,随后他便是对着元家府邸而去。他不想让自己太过惹眼,拿着把剑招摇过市,可不是他的风格。

早上出来的早,街道之上尚且冷冷清清,而这会儿日上三竿,街上的行人已经熙熙攘攘,买卖吆喝之声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瞧一瞧看一看嘞,二阶魔兽尖牙犬的犬牙,五块金锭子拿走,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啊!”

“一阶魔兽火狐的皮毛做成的大衣,只要一锭金,穿起来既保暖又漂亮,错过太可惜!”

“老卢铁匠铺出品,玄铁刀玄铁剑,您猎杀魔兽不可多得的神兵利器,价格面议,先到先得嘞!”…………

走在街道之上,耳边的吆喝声,让元枫感觉到十分的宁谧,这个世界没有车水马龙,没有汽车尾气,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然,那么的淳朴。修炼了这么多天,虽然他并没感觉到乏味,但适当的放松,无疑对修炼更有好处,劳逸结合,方才是修炼的王道。

走着走着,前方一片拥挤的人群吸引了他的目光,带着一丝好奇,他直接对着人群挤了过去。

只见一个衣衫褴褛的老者正弯着腰,面前摆着几根红色的野参,显然,这是一个摆地摊的普通百姓。

在奉天郡这样的小郡城,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填饱肚子,像三大家族这样的世家当然不愁吃穿,但一些没有一技之长的普通人想要谋生,摆地摊,无疑是一种谋生的方式。在这片坊市当中,不知道有多少人是靠着挖野参采野草,摆地摊过活呢!

“嘿嘿,老家伙,这几株赤参一看就是年份不够,怎么可能值二十锭金?一锭金,这东西本少爷要了。”

在老者对面,一个衣着光鲜的年轻人双手抱肩,撇嘴看着地摊上的赤参,在他的身侧还有两个仆从,两人都是长得一副奸相,第一眼看到,自然而然会让人想到两个字——爪牙!

“方离少爷,这些可都是年份不俗的赤参啊,为了挖到这几株赤参,老朽唯一的儿子都葬身魔兽腹中,这些赤参,就是老朽夫妇后半辈子的倚仗,还请方离少爷开恩哪!”

老者已经带了哭腔,对面的方离乃是方家的三少爷,身份高贵,他这样的糟老头子当然惹不起。可是,这些赤参乃是他后半辈子的倚仗,就算是得罪了对方,他也顾不得了。

“啧啧,老家伙,我们家少爷看上了你的东西,那是你的荣幸,识相的就赶紧双手奉上,要是惹了我们家少爷不高兴,一锭金子都没有。”

“就是,老不死的,可别说我们欺负你,你这几根破东西,最多也就值一锭金,诺,这个给你,这些赤参现在归我们家少爷所有了。”

叫做方离的年轻人对着两个护卫使了个眼色,二人马上会意,说话间纷纷站了出来,其中一人随手丢了一锭金子给老者,随后便是强行将地上的赤参包了起来,就要往自己的怀里揣。

“方离少爷,方离少爷开恩哪!”

老者已经老泪纵横,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把将包裹抢了过来。他的家里还有久病的妻子,全都指望这几株赤参来换钱治病,今天,就算是拼了这条老命,他也只能是豁出去了。

“哼,老家伙找死不成?本少爷难得有雅兴,你要是扫了我的兴致,把你卖了也赔不起。”方离低喝一声,颇为不爽地道。

在奉天郡,他方家三少爷方离历来都是说一不二,还从来没有人敢跟他讨价还价。道理?要是讲道理,他就不是方家三少爷了。

“老不死的,还不松手?”

眼见自家少爷不高兴,两个仆人不再迟疑,干脆双双动手,直接去抢老者手里的包裹。

“啧啧,堂堂方家三少爷,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强买强卖,真是把方家的脸面都丢光了啊!”

就在方离的两个仆从动手抢过老者的包裹之时,轻笑声传来,一个年轻的身影走出人群,来到了场中。

小说《我有惊天武灵》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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