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碑超高的奇幻仙侠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洛克莉莉丝是剧情发展离不开的关键人物角色,“我爱小豆”作者大大已经卖力更新了10591779字,目前最新章节是第五千章 新世界(大结局),且本书已完结。喜欢看奇幻仙侠类型小说的书虫们冲冲冲!
一、作品简介
《死亡骑士成长史》这书写得真是超精彩超喜欢,作者我爱小豆是把人物场景写活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小说主人公是洛克莉莉丝。主要讲述了:洛克是福斯坦王国的二等兵,14岁开始服兵役的他至今已经是一个有四年军龄的老兵了。今天他心情不错,因为是发军饷的日子,王国二等兵一个月有三枚银德勒的军饷,加上凯多齐男爵为他的士兵们私人提供的两枚银德勒军……
二、书友评论
写的不错,就是有点优柔寡断 后宫不太行,写的太废了,既然都写废了,为什么还要多加篇幅?你要是写的最后一个没漏,我倒也就不说什么了
剧情逻辑都很不错,除了写女人之外。。。我反正不相信那些法师和公主能接受自己的男人那么花心还不会闹起来,而且我个人觉得地球那段有点不咋地,这样感觉巫师世界实力化分的不是很强,毕竟地球是在宇宙算地星文明。一个宇宙一个位面让我觉得剧情有点脱轨。
这本书不同于传统的爽文,前几十章主角并没有什么穿越者身份或者是系统之类的金手指,出身寒微全凭自己打拼,这很不错,从力量层次来看作者也构建了一个相当大的世界,但是不错的底子越写越倾向于小白文,为了加速主角成长和世界展开,接下来一定会有更多不合逻辑的展开,太过牵强反而不美,主角的快速成长一定会伴随着现在配角的快速淘汰,在主角如此寒微之时已经牵扯到四段感情,而且都是对主角帮助很大的女性角色,但是这些女性角色塑造又相当扁平,接下来如何取舍?还是继续无脑后宫小白文?和相当惊艳的开局不符
这是我看完的第一本五千章小说,虽然有些坑到最后也没填,但还是很好看,就是如果主角的徒弟没喜欢上他就好了,感觉不喜欢更好,因为喜欢了最后也没交代清楚,还有就是既然他最后能复活那些人,为什么不让乔斯蜜雪儿跟着一起走,这样哪怕死了也能复活,我太喜欢乔斯师伯了,希望这个在主角前期给予非常大帮助的人可以一直活下去
这是一本难得的好书,但是前半段很好看,没有任何缺点,但是200张以后看起来就会觉得无趣,因为前半段都是打仗的,突然换了一个主题就会感到很奇怪,而且越往后看,他的世界观就会越宏大。这就会让我们感觉这不是一本普通的战争们。而是一本世界观宏大的玄幻文。这就很奇怪。所以别看作者文笔好,但是能坚持看完的非常非常少。
三、最新章节
死亡骑士成长史小说最新章节 第五千章 新世界(大结局) 免费试读
看了眼自己已经凝实且充满力量的右臂,洛克单手向前一伸。连通失乐园的血色通道悄然打开,除了安吉丽娜等女好奇的从中走出之外,洛克更为在意的是那几个灵魂光点。打破平衡的力量就此彰显,原本已经死亡的几人,在洛克无比恢弘且强大九级之力下,开始缓慢重塑着躯体。这是洛克为格蕾丝、夏茜、莉亚等女重塑的躯体,拥有更强的潜力与法……
四、作品赏析
洛克是福斯坦王国的二等兵,14岁开始服兵役的他至今已经是一个有四年军龄的老兵了。今天他心情不错,因为是发军饷的日子,王国二等兵一个月有三枚银德勒的军饷,加上凯多齐男爵为他的士兵们私人提供的两枚银德勒军饷,他能到手四枚银德勒,为什么少了一枚,因为国家发放的军饷,军部总要贪一笔,这是惯例。
洛克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领到这四枚银德勒,然后拜托男爵大人的商队,将其中的三枚送回家乡,他希望自己的姐姐能够买一条自己喜欢的丝带,头发上不再裹着粗糙的亚麻布,也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在接下来的一个月里吃上一两顿白面包,他们的身体已经很差了。剩余的一枚银德勒,洛克依旧是留下来请自己手下的弟兄们喝酒,作为小有实力的二等兵,他是一个10人小队的队长。
他知道,他的弟兄们也不好过,三等兵每月到手的只有两枚银德勒,仆兵只有一枚,他们需要将自己的钱掰成一枚一枚的铜德勒来花,既要补贴家里,又要自己花销,这根本不够。为了使作战更团结,也为了有那么几个忠于自己,能在关键时刻替自己挡那么两下的手下,洛克从不计较请客。
他的十人小队,有五名三等兵,五名仆兵,这些家伙除了有三个是两个月前补充到他们小队的,剩下的都是在一起作战了至少半年的兄弟了,他们大多与洛克一样大,但军龄比洛克小,都是只参军一年或两年的新兵蛋,他们大多数人都发自内心的佩服他们的小队长洛克,因为他们的洛克大哥既慷慨又有义气,每次领完饷总带弟兄们去喝一杯,打完仗也是,最主要的是,他们或多或少在战斗中受到过洛克的照顾,一个小小的照顾,使得他们小队成员在初次战斗后很少减员,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战斗,他们小队的成员越来越契合,小队存活率也越来越高。
这在整个军营中也是比较有名的,不管是新兵还是老兵,只要年龄比洛克小或是与他相仿,都会叫他一声,洛克大哥。这是对强者的尊敬,况且,据说洛克在两个月前的那次战斗中杀了不少夏尔洛王国的蛮子,功勋快要积累到一等兵了。
洛克走到了军需营,这里不只发放军饷,还作为军营里的一个交易场,在这里你能买到你想要的一切。香醇的麦酒?锋利的精铁长剑?一匹耐力不错的战马?又或是美貌的女人。这里应有尽有,凯多齐男爵对自己士兵的需求十分照顾。但前提是,你有钱。。。或,你有权。作为二等兵的洛克,他的资本或许刚刚达到这里的标准,但他很少在这挥霍。不只是他,在军营中,基本有家室、有家庭负担的士兵都不会来这消费,不是因为士兵们自制力强,是因为他们口袋里的银德勒禁不起大手大脚。
“嘿,洛克!你的饷!”一声粗吼,一个膀大腰圆,长满络腮胡的大汉扔给了洛克一袋钱,洛克打开一看,里面有三枚银光闪闪的银德勒和一百枚铜德勒。
“约夏克大叔,下午去喝一杯?”洛克笑嘻嘻的对络腮胡大汉说道。
“和你说多少回了,在军营里叫我中队长!你这小子!一杯就想打发我?至少两杯!”约夏克大叔对着洛克笑骂道。
洛克请约夏克大叔喝酒不仅是为了客气,更是为了关于自己军衔晋升的事,他的战功快要达到一等兵了,一等兵是所有士兵的一个分界线,达到一等兵的人,男爵将赐予修炼斗气的功法,这是晋级骑士阶位的通道,而且一等兵,至少能当个副中队长,像约夏克大叔那样的老牌一等兵,是直接被任命为中队长的。
约夏克大叔答应洛克的请求也不仅是为了照顾他的面子,他认为这是一个有潜力的年轻人,而且约夏克大叔和洛克来自同一个镇,矿山镇。其实他们大队的人大多都来自一个地方,凯多齐领。可以说洛克参军的这四年约夏克大叔给予了他很大的帮助,从他开始当仆兵一直照顾到他成为如今的二等兵。约夏克大叔也可以说是这些年看着洛克长大了。他也愿意帮助这个后生,这次喝酒,他准备提点一番洛克,给他指导门路晋升一等兵。
“没问题,到时候我来叫您!”洛克收好钱袋,便径直离开。周围精致的铠甲、锋利的长剑以及周围搔首卖脸的女人让他差点害了红眼病。一副普通的铠甲至少需要100银德勒也就是一枚金德勒,一把不错的长剑至少需要10枚银德勒,而和一个卖相不错的女人过一宿,没有一枚银德勒你都不好意思开人家的门。洛克没有多少闲钱。他至今的装备也就是一副破损的皮甲,一把带有豁口但是依然锋利的铁剑,一把铁枪,以及一把藏在靴中的短匕。
洛克回到自己小队的帐篷里,看着三三两两围坐在一起打牌、吹牛的手下,他也被这种轻松的氛围感染了。洛克踢了一脚边打牌边大呼小叫的凯恩,这家伙是小队的斥候,三等兵,战场上是冷静埋伏的斥候,生活中是大大咧咧的大嗓门。他、洛克还有小队的刀盾手汉斯三个人的关系最好,他们是两年以上的战友了。“下午带你们去外面喝酒,现在都给我去领中午饭!别在这胡闹!”洛克对着小队的人说道。
“嘿,头儿,能别老踢我屁股吗?踢肿了下次去侦察被人发现了怎么办”凯恩对着洛克一顿挤眉弄眼,这逗笑了帐篷里的所有人。
“肿了不怕,我去找里奇兄弟给你借份薄荷片敷上,第二天就好!”一旁的长枪兵亚德调侃道,这家伙也是三等兵。里奇兄弟是营里出了名的一对基佬,审那种硬骨头的敌囚,经常要他俩出马,至于薄荷片,他俩那常备着,是为了某种活动后的消肿,毕竟第二天还要战斗嘛。
“滚,小亚德皮痒了是不,敢调戏你凯恩大爷,小心我训练场上不留情面”当然凯恩语气里的话玩笑成分大于责备。
这帮大头兵每日的乐子就是打牌、吹牛、互相调侃,每个人都练了一副好嘴皮子,洛克对于这种现象是十分喜欢见到的,因为这无形之中提高了他们小队的凝聚力。“别耍嘴皮子了,快去领饭吧,顺便把我那份带上。”洛克对着自己的这帮手下笑骂道。“凯恩你别偷吃我肉啊,不然下午喝酒没你份!”
“别呀,头儿,绝对没人偷吃,谁偷吃我削他!汉斯,我们走!”凯恩临走前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军营之中为了激励士兵们勇敢作战,争取荣誉与功勋,设立了一大堆等级制度,在吃饭方面就能显示出来。仆兵,每顿吃的是糠栗饼,土豆汤;三等兵,黑面包,土豆汤;二等兵,麦饼,一块肉食,土豆汤;至于一等兵,每顿在军营中央的军帐内和男爵大人以及大队长等人一起吃饭,据说吃的是白面包和肉汤。然而这种待遇不是一般人能有的,全营五百多人,只有不到15人能在其中用餐,包括:4位步兵中队长及他们的4个副手,骑兵中队队长威尔骑士,大队长凯多齐男爵以及他的大儿子索隆和他的管家,洛克对享用白面包期待已久了。
没过多久,洛克的手下便回来了,凯恩将属于洛克的那份午餐交给了他。“头儿,你看这块肉肥肉那么大,我帮你吃吧?”凯恩笑嘻嘻的说道。
“滚,待会汉斯和我去一趟军需营,你们的军饷都领了吧?谁要给家里寄钱,把钱给汉斯,待会我帮你们去寄”洛克取过午餐,然后给了凯恩一脚,转身对他的队员们说道。
或许是‘家’这个词对于战争中的士兵们太过于遥远,大家听到后都稍稍沉默了一会,大部分人都点头应是。在别的队,队长向队员们索要军饷是大忌可能会引起兵变,而在洛克的队不会这样,因为在队员需要借钱的时候,洛克从不皱眉。
小说《死亡骑士成长史》试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