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由著名作家“缝夜莺大王”编写的《因为一瓶75元的矿泉水,我把游乐园告了》,小说主人公是程清,喜欢看小说推荐类型小说的书友不要错过,因为一瓶75元的矿泉水,我把游乐园告了小说已经写了10068字。
因为一瓶75元的矿泉水,我把游乐园告了小说章节免费试读
1
周末去公园游玩,刚到门口就被工作人员拦下。
“外带饮用水禁止入园。”
工作人员指着我的矿泉水:“渴了可以买园内特供水,75一瓶。”
见我犹豫,她施舍般补充:“这破烂可以寄存,柜子500一天。”
这瓶水才3块!
我试图普法:“你们这是违法的,已经触犯到消费者权益了,要尽快整改。”
工作人员嗤笑一声:“小妹妹,回家多读几年书再来充大尾巴狼。这么跟你说吧,我们的法务可从无败绩。”
巧了不是。
我程清,人大法学研二。
师从业内泰斗,参与庭审三十余次,从无败绩。
……
工作人员翻了个白眼,语气不善。
“我看你买了学生票,学生证出示一下。”
我把中国人大的学生证递给工作人员,她嘴角向下撇了一下,翻开证件小声嘀咕。
“程清,人大法学系研究生。”
接着她又冷哼一声:“怪不得这么拽,别以为在大学里学了点皮毛就了不起。”
“知道我们法务什么水平吗?处理的都是你们课本上接触不到的高端案子。”
旁边一个看热闹的工作人员也阴阳怪气上来帮腔。
“小姑娘,我劝你识相点。我们法务部随便动动手指头,那诉讼费能压得你全家喘不过气。”
”你那个学生证,在我们眼里,就跟张废纸没什么两样,懂吗?”
我懒得和她们打嘴炮,取回我的证件就准备进去。
毕竟今天是周末,我可不想把心情浪费在一些无关紧要的人身上。
没想到工作人员又伸手一拦,语气轻慢。
“等等,按规定要开包检查,不能带吃的入园。”
“但是你放心,园区的商店里一应俱全。”
“只要你有钱,啥都买得到。”
我攥紧书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从脑海里蹦出来。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搜查消费者身体及其携带物品。
到底是谁给他们的权利这样欺负人。
见我沉默,工作人员不耐烦地从我手里硬抢过书包。
把里面的东西一股脑倒出来,一件一件地搜查。
“我告诉你小丫头片子,别说翻你的包,就算今天要你脱光衣服给我们检查,你也得照办。”
“仗着自己多读几年书,尾巴都翘上天去了。”
我深吸一口气,事情已经荒谬到我想笑。
他们以为自己是谁?执法机关吗?
想查就查。
我轻轻推了推眼镜,缓缓开口。
“你是觉得法律管不到你们这家店吗?”
“你就不怕我打12315举报你们?”
听说我要举报他们,工作人员语气反而更加猖狂。
“哎哟喂,可吓死我了。”
“我告诉你,我们园开业到现在,接到的12315投诉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她直起身,双手抱胸。
“小妹妹,在这片地界儿,我们就是法。你尽管举报,看看是你那本破法律书硬,还是我们的关系硬。”
接着,她又扣下我书包里的自拍杆。
“自拍杆园内的商店有得卖,也是不允许带进去的。”
我看着被她扔进旁边违禁品筐里的自拍杆,对她微微一笑:
“那就麻烦你们保管好了。”
毕竟待会等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做现场勘查时,这会是件很重要的证物。
今天要不把这游乐园变成普法教育地和关系户落马现场。
我程清的名字,以后倒着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