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生我养我,所以我要给你当一辈子提款机?”
“我没——”
“妈,我结婚的时候,你给了我多少嫁妆?”
她不说话。
“弟弟结婚的时候,你给了他多少钱?”
还是不说话。
“我生孩子的时候,你来过吗?”
“我……我那时候忙……”
“忙什么?”
“……”
“弟妹生孩子的时候,你伺候了三个月。我生孩子的时候,你说你忙。妈,你忙的是什么?”
沉默。
“妈,我再问你一遍。”我的声音很轻,但很清楚,“你替我签那个字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
沉默了很久。
然后她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让我彻底死心了。
她说:“你是女儿,弟弟是儿子。你帮你弟,天经地义。”
我笑了。
“天经地义。”
我重复了一遍这四个字。
“好。妈,既然是天经地义,那您就天经地义地帮您儿子还钱吧。我这个女儿,不是天经地义要帮忙的。”
“你——”
“从今天起,弟弟的事,不要再找我。”
我挂了电话。
然后我打开手机相册,找到那张借条的照片。
放大。
放大。
再放大。
盯着担保人那一栏的签名,看了很久。
那三个字,一笔一画,确实很像我的字。
但不是我的。
是妈妈模仿的。
她为了儿子,连模仿女儿的笔迹这种事都做得出来。
五十万。
她愿意为儿子担五十万的风险。
我呢?
我结婚的时候,她给我的是零。
五十万,和零。
这就是我在这个家里的位置。
5.
第三天,债主果然来了。
这次不止一个人,来了三个。
他们堵在我家门口,敲门敲得山响。
“周婉芸!开门!还钱!”
我没开。
老公打了110。
警察来得很快,把人劝走了。
但我知道,这只是暂时的。
果然,当天下午,我就收到了法院的短信。
债主了我。
开庭时间定在两周后。
我找了律师。
律师看完材料,叹了口气。
“周女士,我实话跟你说。这个案子不好打。”
“为什么?”
“对方有借条,有录音。虽然签名不是你本人签的,但你妈在录音里说了,你同意了。你弟也说了,你同意了。”
“但我没同意。”
“问题是你没有证据证明你没同意。”律师摊手,“他们说你在电话里口头同意的,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