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命。
我会让你一分一分地还。
5.
我没有立刻动。
审计有一条铁律:发现问题的时候不能打草惊蛇。先取证,再行动。
谁先沉不住气,谁输。
第一件事,找律师。
我用了两天时间,约了一个做婚姻家事的律师。姓陈,四十多岁的女律师,做了十五年离婚案。
我把情况说了。
她很平静。
大概见得多了。
“转账记录有吗?”
“有。截图了,流水也导出来了。”
“iCloud备份的聊天记录?”
“有。”
“房产呢?”
“只知道他付了三十五万首付。具体地址和产权信息还没查到。”
她点点头,说:“转账记录加聊天记录,已经够了。在法律上,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第三方,另一方可以主张返还。这八十二万三的账,打得赢。”
“离婚呢?”
“他是过错方。你有证据。财产分割对你有利。”
“能分多少?”
“正常是一人一半。但他有重大过错,而且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法院可以判少分甚至不分给他。加上返还被转移的八十二万三——”
她看着我,“你可以拿到大头。”
我问了最后一个问题。
“如果我现在不告诉他,先把证据都固定好,再一次性拿出来——会不会更好?”
陈律师笑了一下。
“当然。”
她说:“在我做的案子里,准备得最充分的那一方,赢得最净。”
出了律师事务所,我坐在车里,列了一个清单。
不是纸上列的。是脑子里列的。
第一,固定所有电子证据。截图、录屏、导出。存三份。手机一份,U盘一份,邮箱一份。
第二,查清房产信息。地址、面积、产权登记人。
第三,把我自己的钱转到安全的地方。我的工资卡、公积金、产品——确保他动不了。
第四,DNA。
这个是我自己加的。
陈律师没提。
但我想做。
王丽说豆豆是李建国的。
李建国的聊天记录也说豆豆是他的。
但我了七年审计——我不信任何人的“说法”。我只信证据。
豆豆的DNA,要验。
我想知道——李建国赔了八十二万三千块、赔了一段婚姻、赔了我一个孩子——换来的那个“儿子”,到底是不是他的。
这件事我需要从王丽那里拿到样本。
那就意味着——我不能跟她翻脸。
至少现在不能。
我拿出手机。
给王丽发了一条消息。
“这几天我想了很多。能见个面吗?”
她秒回:“好。你说时间。”
她一定等了很久了。
等我找她“谈谈”。
等我崩溃,等我质问,等我哭。
她以为我会哭着说“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她做好了面对一个崩溃的女人的准备。
但她没有做好面对一个安静的女人的准备。
6.
我约了王丽在她家见面。
理由:去看看豆豆。
王丽犹豫了一下。
“你不怪豆豆吧?”
“豆豆是无辜的。”
她放心了。
太容易放心了。
我到她家的时候,豆豆在客厅看动画片。
三岁的男孩,头发软软的,穿着一件蓝色恐龙T恤。